From Instinct to Love

Sunday, September 25, 2011

爱情,
在自由与浪漫主义的吹捧下,
被世人给高估了。
爱被定义成纯洁神圣的存在,
是心灵的避难所。
更有许多作者把爱情捧得比性命来的高价。

爱,
不过是种感觉的体现,
就像生气或快乐一样,
并没有贵贱之分。

千百年来,
人类对于生命的见解渐渐偏离传统。
生命的定位其实很肤浅,
生命不是人类的特权,
人类也并没有特权去定义它。
生命是种维系和进化一族血脉的过程。

所谓的进化系统是浅白易懂,
却不合乎现代的伦理的。
虽不自觉,
但我们都在不自不觉中选择身边条件较优秀的人作为对象,
而,多数人不愿去承认这是基于DNA优劣的选择。

由于爱情本身并不可靠,
我宁可一个人在对我产生好感时,
大方的告诉我她是喜欢上我的本事和潜质,
也不愿那段关系是建立在爱情这种脆弱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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